潘怀平,陕西洛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第九批“六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别)。具有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经历,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法理学、司法制度、中国革命法制史、党内法规研究。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6年11月—2005年12月,在洛南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和调研工作,先后任书记员、科员。
2005年12月—现在,先后在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任讲师、副教授(破格)、教授、硕士生导师,被聘为“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三秦学者”岗位科研骨干,2017年7月起任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
研究领域:
法理学、司法制度、中国革命法制史、党内法规
代表性科研成果:
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参与完成省部级项目4项,获省部级奖8项。曾在《求是》《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50多篇,《红旗文摘》全文转载2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全文转载2篇。
论文:
1.《红色土地换绿装》,《求是》,2010(15),主要执笔人之一;
2.《城市化与乡土化:基层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实证研究》,《法学》(CSSCI),2013(9),独撰;
3.《乡土法官城市化及其根本出路》,《理论探索》(CSSCI),2013(1),独撰;
4.《乡土法官司法传统的传承与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学报》(CSSCI),2012(6),独撰;
5.《比较法视野下陕甘宁边区罪刑协商制度研究》,《理论学刊》(CSSCI),2013(3),独撰;
6.《陕甘宁边区审判体制的建构经验与现实价值》,《中共中央党校学报》(CSSCI),2015(6),独撰;
7.《<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的“环境权利”保护思考——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视角》,《中共中央党校学报》(CSSCI),2013(3),独撰;
8.《有效维护和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光明日报》,2016-05-02,独撰;
9.《陕甘宁边区依法治理社会问题的历史经验》,《光明日报》,2016-04-04,独撰;
10.《力戒“四风”永不止步》,《光明日报》,2017-12-15,独撰;
11.《加强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光明日报》,2017-11-21,先后被2017年第12期《中国共产党》(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红旗文摘》全文转载,独撰;
12.《延安时期谢觉哉关于做、读、想关系的启示》,《学习时报》,2017-12-04,被2018年第3期《中国共产党》(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独撰;
13.《环境治理需形成权利回路》,《学习时报》,2016-08-04,被2016年第11期《红旗文摘》全文转载,独撰;
14.《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提供法治保障》,《经济日报》,2018-01-05,独撰;
15.《以人民为中心是政法工作生命线》,《光明日报》,2018-01-26,独撰;
16.《乡村治理 法治为本》,《光明日报》,2018-03-01,独撰;
17.《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观》,《光明日报》,2018-04-16,独撰;
18.《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光明日报》,2018-07-13,独撰;
19.《“有的放矢”三步骤》,《人民日报》,2018-08-28,独撰
20.《司法良知的建构与实现》,《法制日报》2013-04-24,独撰;
21.《司法的乡土气息》,《法制日报》2013-04-03,独撰;
22.《“乡土法官”话语的引入与图景》,《人民法院报》2013-08-16,独撰;
23.《陕甘宁边区时期刑法的“三元结构模式”》,《检察日报》,2010-07-29
项目:
1.主持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中的理性与经验研究》(11XFX008)。形式:专著。项目起止时间:2011.7—2018.3。合格结项。
2.主持2017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力戒“四风”永不止步》。形式:理论文章。项目起止时间:2017.12—2018.1。合格结项。
3.主持2016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习近平的“把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的理念与路径研究》。形式:研究报告。项目起止时间:2016.8-2017.12。良好结项。
4.主持2012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乡土法官的城市化与司法传统传承机制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道路探索》。形式:研究报告。项目起止时间:2012.7—2013.5。良好结项。
5.主持并执笔完成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部级课题《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乡土法官研究》[CSL(2011)D69]。形式:研究报告。项目起止时间:2011.6—2012.6。合格结项。
咨政成果:
1.《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提供配套法律的建议》(中办约稿,2018年3月),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信息处《陕西信息》采用。
2.《筑牢陕西秦岭保护生态法治保障屏障的建议》,《党校咨政专报》(2018年第18期,2018年8月31日),陕西省法学会《要报》(2018年第10期)采用。
荣誉奖励:
1.2004年被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调研宣传先进工作者”。
2.2018年1月,入选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第九批“六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别)。
3. 2018年1月,论文《习近平的“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的法治思想及实践路径研究》,获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优秀奖”,独撰,中国法学会奖励。
4.2017年1月,论文《陕甘宁边区审判体制的建构经验与现实价值》,获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独撰,中共中央党校奖励。
5.2014年11月,论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的“环境权利”保护思考—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视角》,获全国党校系统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独撰,中共中央党校奖励。
6.2013年9月,论文《城市化与乡土化:基层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实证研究》获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独撰,中国法学会奖励。
7.2012年4月,调研报告《以机制创新推动生态补偿科学化——基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陕南汉江、丹江流域的考察》,获2011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三,陕西省委、省政府奖励。
8.2012年12月,论文《从河流自净看保持党的纯洁性》获环境保护部“学习贯彻‘环保’两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征文“优秀奖”,独撰,环境保护部奖励。
9.2011年5月,调研报告《以退耕还林引领和推动科学发展——吴起县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的调查与思考》获2010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主要执笔人,陕西省委、省政府奖励。
10.2012年7月,调研报告《陕西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制度创新的调查与思考》获民政部2012年民政论坛“三等奖”,排名第三,民政部奖励。
社会兼职和服务
陕西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西安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陕西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