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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18-09-07 17:12:36  点击: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面试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18]165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推免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了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领导、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等,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并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本院或学科招收细则,予以公布。

2.面试专家组:

面试专家组由三人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组成,并配备专职秘书负责及时通知申请学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负责记录面试的主要内容。

二、复试内容

推荐免试生的复试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察学生的外语表达能力、专业基础、实际能力和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利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参与科研和社会实践方面的经历以及心理健康程度、人文素质、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三、复试手段

可以视情况采取现场面试、网络视频、电话交互式面试等多种方式。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2.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6.所在专业为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本人综合成绩排名前15%;或其他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若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招收;

7.法学本科毕业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法学硕士专业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两年;非法学本科毕业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三年。

五、录取程序

1.预报名系统报名:申请人须在9月20日前登陆我校预报名系统进行网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登陆入口:http://gmis.xjtu.edu.cn/zsbm/tmsgl

注意:我院将根据预报名系统中收到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情况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和“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前分批次进行复试安排。

2.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凡申请攻读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须于2018年9月22日—9月27日期间,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上传本人照片;

3.报名: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于9月28日—10月24日期间,方可进行正式报名,按系统要求填报申请志愿信息,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等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应对上述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5.推免生在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6.面试通知:学院在推免生申请报名后的48小时内发送复试通知。在此期间,申请人应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的信息;

7.面试回应:申请人须在面试通知发出24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并作出回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8.预录取通知:学院对复试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学生,在录取名额范围内向复试通过者发送预录取通知,请在预录取通知发出24小时内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9.正式录取: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预录取,一旦接收预录取,即被我校正式录取为2019年研究生。

六、其他事项

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该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均可兼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在推免生录取时确定,学院根据学校西交研〔2014〕87号文件要求在录取推免生中,评选一等奖学金40%,二等奖学金评选60%;特等奖学金在获得一等奖学金推免生中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下达。

七、复试监督

监督电话:82663867王保民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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