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与《法学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法学院依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实行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现将拟录取博士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月12至5月22日。若有异议,请与法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联系。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29-82668124。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106987102400002 |
付肖龙 |
男 |
106987102400006 |
谢一驰 |
男 |
106987102400009 |
刘静 |
女 |
106987102400013 |
冯潇洒 |
女 |
106987102400015 |
刘桢 |
男 |
106987102400019 |
徐济宽 |
男 |
106987102400022 |
赵世桥 |
女 |
106987102400026 |
许丰娜 |
女 |
106987102400028 |
庄叔乔 |
男 |
诚信承诺书
奖助金申请表
特别提示:
(1) 拟录取考生须遵守《诚信承诺书》。由于博士生招生名额十分紧张,凡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向学院承诺不被其他高校重复录取;若被其他高校重复录取,带来双重录取、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个人档案须调到西安交大,否则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3)其他事项另行通知,上述诚信承诺书和奖助金申请表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请近期关注法学院官方主页通知。
法学院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