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民教授被评为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发布时间:2013/12/12
近日,由陕西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联、省法学会联合组织的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揭晓,我校法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王保民教授榜上有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和培养优秀法学人才,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法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创新法学理论,促进陕西省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在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之际,省委政法委、省社科联、省法学会联合组织,在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组织开展了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经过申报、单位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初评、评选领导小组终评、候选人公示几个阶段,共评选出11名候选人,最终决定授予该11名同志第四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此次当选的11名候选人,既有高校法学教授,又有政法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家,他们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结合上,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具有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