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王保民教授受聘省委宣讲团,并在渭南市和杨凌区举行宣讲报告会
· 发布时间:2014/11/18
为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陕西省成立了省委宣讲团,分赴各地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由来自省人大、省法制办、省政法委、省高院等部门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同志组成,我校法学院王保民教授受聘成为唯一的一位来自高校的宣讲团成员。行前,省委宣传部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集体备课暨动员会议。按照省委统一安排,法学院王保民教授分别于11月13日和14日在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进行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并就自己学习四中全会《决定》的体会和心得接受了西安电视台的采访。
杨凌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省委宣讲团来渭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王保民教授电视采访:“三大亮点勾勒法制建设具体布局”